辅仁股份重整最新进展:公开选聘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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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股份重整最新进展:公开选聘财务顾问
2023-11-15 17:19:00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5日,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股份”)公告,为顺利推进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选聘财务顾问。
  此前,辅仁股份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
  根据公告,经过公开选聘财务顾问之后,财务顾问应及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荐和协助引入重整投资人,协助与重整投资人沟通谈判。
  (二)协助实施和办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与除权,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出具关于资本公积转增相关分析报告等。
  (三)协助与主要金融性债权人和其他主要债权人沟通谈判。
  (四)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出具关于抵债股票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等。
  (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出具可能涉及的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格的专项意见等。
  (六)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协助完成债权清偿等重整计划执行工作。
  (七)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需要财务顾问履行的其他工作。
  参与本次选聘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所需的服务能力。
  (二)在河南省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为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的财务咨询服务配备人员充足的现场工作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出具报告。
  (三)作为财务顾问近三年成功参与过至少一起破产重整案件,且重整计划已表决通过。
  (四)与辅仁股份等九家关联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
  (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机关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具有公司退市财务顾问服务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七)具有医药制造行业、医药销售行业公司财务顾问服务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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