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汕头中院终结*ST太安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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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汕头中院终结*ST太安预重整程序
2024-04-08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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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晚,*ST太安披露公告称,4月2日,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出具《决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针对*ST太安的重整申请,并终结预重整程序。
  *ST太安还表示,目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审计机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终结预重整程序
  根据公告,日前,*ST太安收到汕头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和《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汕头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ST太安提出的重整申请。汕头中院决定如下: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回溯公告,2023年8月9日,*ST太安收到汕头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广州众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3年9月26日,*ST太安收到汕头中院《决定书》,本着挽救企业、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汕头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仍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ST太安还表示,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完全收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因公司内控缺陷等原因可能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就公司2023年计提的大额减值损失发生的具体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根据公告,*ST太安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截至2024年3月7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3.92亿元。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2月6日,*ST太安、实控人及董事长等多人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股价放量异动
  二级市场上,近期,*ST太安连续跌停,但4月3日却突然放量大涨,并在盘中上演地天板走势,全天成交1.26亿元,最新市值8.82亿元。
  4月3日早盘,*ST太安开盘直接跌停,但随后直线涨停,此后又一路震荡并再度触及跌停,但午后一路上扬并再次触及涨停,最终上涨2.68%,收报1.15元/股。
  近年来,*ST太安亏损持续扩大。近期,*ST太安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7.66亿元-19.21亿元。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沉重,固定资产比重大,折旧及摊销等固定性费用居高不下。同时,公司融资渠道受到严重制约,流动资金流动性不足,产品销售渠道投入资金紧缺,导致产品经营利润亏损较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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